查古籍
《溫?zé)峤?jīng)緯》(公元 1852 年)清.王士雄(孟英)著。五卷。搜集多種溫?zé)岵≈?,以《?nèi)經(jīng)》,張仲景等之說為經(jīng),以葉桂(天士)、薛生白、陳平伯、余師愚等之說為緯,辨別溫病的伏氣、外感、內(nèi)容豐 富。
(公元 1642 年)明.吳有性(又可)著。二卷。闡述瘟疫系戾氣從口鼻而入,伏于募原,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間, 其傳變有九,辨證治療和傷寒不同。
《溫疫論》(公元 1642 年)明.吳有性(又可)著。二卷。闡述瘟疫系戾氣從口鼻而入,伏于募原,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間, 其傳變有九,辨證治療和傷寒不同。
《溫病條辨》(公元 1798 年)清.吳瑭(鞠通)著。六卷。依據(jù)葉桂的溫?zé)岵W(xué)說,明確溫病分三焦傳變、闡述風(fēng)溫、溫毒、暑溫、濕溫等病證的治療,條理分明。
一、化痰藥有溫化寒痰、清化熱痰之分,止咳平喘有宣肺、清肺、溫肺、斂肺之別,故應(yīng)用時必須根據(jù)病情,選擇相適應(yīng)的藥物進行治療。
二、化痰藥與止咳平喘藥各有所長,如痰多喘咳,兩者可以配伍同用。
三、凡使用化痰止咳平喘藥,須根據(jù)病情適當(dāng)配合應(yīng)用:如兼有表癥宜配解表藥同用;兼有熱癥宜配清熱藥同用;兼有寒癥宜配祛寒藥同用;咳痰夾血可配合止血藥同用;肺虛痰盛可配健脾藥同用;肺虛久咳,可配補肺藥同用;肺氣不納之虛喘,又可配補腎納氣藥同用。
四、由于痰熱引起的驚癇,痰濕引起神昏、癲癇以及痰濕入絡(luò),肢體酸痛麻木等癥,在應(yīng)用化痰藥時,可分別配合息風(fēng)藥、開竅藥或祛風(fēng)藥同用。
五、為加強化痰藥的功效,可適當(dāng)配合具有利水滲濕、理氣等功效藥物同用。用于久咳無痰,可適當(dāng)配合收斂肺氣藥物。
六、凡燥痰、燥咳、肺陰不足或咳痰夾血,不宜應(yīng)用藥性溫燥之品。
七、凡外感咳喘初起或痰壅咳喘者,不宜應(yīng)用斂肺止咳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