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溫病八日以上病不解者,或者諸經絡重受于病,或經發(fā)汗、吐、下之后,毒瓦斯未盡,所以病證不罷也。
(公元 1528 年)明.薛己(立齋、新甫)著。 一卷。先論口齒、喉舌之證,分為六門,次論骨鯁、諸蟲、體氣的治法 ,也分六門,末附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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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病八日以上病不解者,或者諸經絡重受于病,或經發(fā)汗、吐、下之后,毒瓦斯未盡,所以病證不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