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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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jī)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扶桑骨,即兩額骨旁,近太陽(yáng)肉內(nèi)凹處也。若跌仆損傷,或 腫,或血出,或青紫堅(jiān)硬,頭疼耳鳴,青痕滿面,憎寒惡冷,心中發(fā)熱,大便干燥,宜內(nèi)服正骨紫金丹,如破損者,外以灸熨法定痛,外破者烏龍膏敷之。
正骨紫金丹 灸熨法(俱見巔頂骨傷)
烏龍膏(方見凌云骨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