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曰〕凡使,每一兩,以糯米一兩同炒熟,去糯米用。亦有更以鹽湯煮過者。
(公元 1830 年)清.王清任(勛臣)著。二卷。作者從訪驗尸體后所見,提出對于臟腑解剖的己見。并載自定義方劑、及附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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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凡使,每一兩,以糯米一兩同炒熟,去糯米用。亦有更以鹽湯煮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