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用指爪合取物。亦指一次撮取之量?!端貑?wèn)·病能論》:“以澤瀉、術(shù)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后飯。”張介賓注:“用三指撮合,以約其數(shù)。”
《本草從新》(公元 1757 年)清.吳儀洛(遵程)著。 十八卷。以《本草備要》為依據(jù),一部分照舊,一部分增改,較為完善 。
(公元 1694 年)清.汪昂(讱庵)著。四卷。 選擇臨床常用藥 460 種,以藥性病情互相闡發(fā),論述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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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指爪合取物。亦指一次撮取之量?!端貑?wèn)·病能論》:“以澤瀉、術(shù)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后飯。”張介賓注:“用三指撮合,以約其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