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醫(yī)學遺傳學基礎》 二、基因的類別

    基因按其功能可分為:

    1.結構基因(structural gene)是指某些能決定某種多肽鏈(蛋白質)或酶分子結構的基因。結構基因的突變可導致特定蛋白質(或酶)一級結構的改變或影響蛋白質(或酶)量的改變。

    2。調控基因(regulator and control gene)是指某些可調節(jié)控制結構基因表達的基因。調控基因的突變可以影響一個或多個結構基因的功能,或導致一個或多個蛋白質(或酶)時的改變。

    此外,還有一些只轉錄而不翻譯的基因,如核糖體RNA基因(ribosomal RNA gene),也稱為rDNA基因,它們專門轉錄rRNA;還不轉運RNA基因(transfer RNA gene),也稱為tRNA基因,是專門轉錄tRNA的。

    存在于原核生物與真核生物中的基因也有區(qū)別:

    1.原核生物 一般只有一個染色體,即一個核酸分子(DNA或RNA),大多數(shù)為雙螺旋結構,少數(shù)以單鏈形式存在。這些核酸分子大多數(shù)為環(huán)狀,少數(shù)為線狀。例如大腸桿菌染色體是由4.2×106bp(堿基對)組成的雙鏈環(huán)狀DNA分子,約有3000~4000個基因,目前已經定位的基因已達900多個。

    2.真核生物包括人類在內,其基因主要存在于細胞核內線狀的染色體上。存在于細胞質的基因位于環(huán)狀的線粒體DNA上。核內基因的DNA順序由編碼順序和非編碼順序兩部分構成。編碼順序是不連續(xù)的,被非編碼順序隔開。其次,真核的生物基因大小差別很大,例如,人類血紅蛋白的基因長僅約1700bp,而假肥大型營養(yǎng)不良癥(duchenne muscular dystrophy, DMD)基因全長2300kb,是迄今認識的最巨大的人類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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