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夫賽火針之法.是余之所立.近因人畏其火針而不肯.因其驕奢.豈不誤于生命乎.甘受其苦.毒從何泄.余雖不敏.故立此一法.活人多矣.古之罕用.近用甚奇.豈敢自秘.用者思余之意也.將藥末放于瘡頂上.亦看其瘡之大小深淺.可用藥多少于上.以香點之.其藥一射而入.其膿大泄而出.傾刻痛止.使瘡者無妨.不慎其苦.亦人人少知耳.當秘之.方俱載后.
2007年07月10日 發(fā)布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于2007年6月18日經(jīng)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長:邵明立
二○○七年七月十日
CopyRight ©2019-2025 學門教育網(wǎng) 版權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魯ICP備19034508號-2
夫賽火針之法.是余之所立.近因人畏其火針而不肯.因其驕奢.豈不誤于生命乎.甘受其苦.毒從何泄.余雖不敏.故立此一法.活人多矣.古之罕用.近用甚奇.豈敢自秘.用者思余之意也.將藥末放于瘡頂上.亦看其瘡之大小深淺.可用藥多少于上.以香點之.其藥一射而入.其膿大泄而出.傾刻痛止.使瘡者無妨.不慎其苦.亦人人少知耳.當秘之.方俱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