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太平惠民和劑局方》 論服藥食忌

    有朮,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魚 等物。

    有黎蘆,勿食貍?cè)狻?/p>

    有巴豆,勿食蘆筍羹及野豬肉。

    有黃連、桔梗,勿食豬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飴糖及羊肉。

    有地黃,勿食蕪荑。

    有細(xì)辛,勿食生菜。

    有天門冬,勿食鯉魚。

    有甘草,勿食菘菜及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有商陸,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蔥、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醋物。

    有鱉甲,勿食莧菜。

    服藥,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雜生菜。又不可食諸滑物、果實(shí)等。又不可多食肥豬、犬肉油膩肥羹、魚膾腥臊物。

    服藥,通忌見死尸及產(chǎn)婦淹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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