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1).斛與斗。皆糧食量器名。十升為斗,十斗( 南宋 末年改為五斗)為斛。《宋書·律歷志上》:“器有大小,故定以斛斗?!?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笨麴并酒》:“其七酘以前,每欲酘時,酒薄霍霍者,是麴勢盛也……雖勢極盛,亦不得過次前一酘斛斗也。”(2).指代糧食。 唐 元稹 《論當州朝邑等三縣代納夏陽韓城兩縣率錢狀》:“臣今所徵斛斗并請成合,草并請成分,錢并請成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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