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古代官府向百姓攤派勞役、賦稅。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州縣和僱車牛,百姓必?zé)o情愿,事須差配,然付腳錢。”《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六》:“﹝三月﹞丙申,詔 鄴都 、 幽 、 鎮(zhèn) 、 滄 、 邢 、 易 、 定 等州管內(nèi)百姓,除正稅外,放免諸色差配?!薄督鹗贰な池浿救罚骸白粤⒈O(jiān)鑄錢以來,有銅鑛之地雖曰官運,其顧直不足則令民共償。乞與本州司縣均為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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