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亦稱“ 押尾 ”。署名于法書兩紙首尾縫間。 宋 黃伯思 《東觀馀論·記與劉無言論書》:“ 魏 晉 以來法書,至 梁 御府藏之,皆是 朱異 ……等題名於首尾紙縫間,故或謂之押縫,或謂之押尾,祗是謂書名耳?!?宋 趙彥衛(wèi) 《云麓漫鈔》卷六:“世人多誤﹝《蘭亭序》﹞寶鑱本為定武本,或云第五行有僧字,蓋是時搨本至多,惟此僧 永 所藏為真。又云,當其行間是僧 權(quán) 押縫,后 權(quán) 字磨滅,曾不知老之將至,誤用僧字?!焙笥糜谖臅?、契約的兩紙縫間稱押縫,用于文書契約的末尾稱押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