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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解釋
- 古希臘 哲學家 亞里士多德的哲學術語。指善、理性、神。在他的《形而上學》第十二卷中對此作了表述。亞里士多德認為,運動是永恒的,因此必然有永恒的運動原因。這個原因本身不能再是運動的,否則就得再找一個更高一級的動因。他稱自身不動的永恒的動因為第一推動者,也稱“不動的動者”。亞里士多德認為形式和質料、潛能與現(xiàn)實是相對的,事物的發(fā)展是質料形式化的過程,是潛能向現(xiàn)實轉化的過程,也是從低級向高級發(fā)展的過程。從邏輯上講,在發(fā)展的最高點就是不帶任何質料的純形式,即沒有任何潛能的純現(xiàn)實,不動的永恒的動因,這就是善、理性或神。這一思想在亞里士多德哲學中最具有神秘主義的色彩。中世紀經(jīng)院哲學家主要利用亞里士多德的這部分思想宣揚宗教神學;后來西方許多唯心主義者也竭力宣揚亞里士多德的這部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