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歷法名。 宋高宗 紹興 六年頒行?!端问贰ぢ蓺v志十四》:“侍御史 張致遠 言:‘今歲正月朔日食,太史所定不驗, 得一 嘗謂臣言,皆有依據(jù)……愿詔 得一 改造新歷?!卤?,詔祕書少監(jiān) 朱震 ,即祕書省監(jiān)視 得一 改造新歷。八月歷成, 震 請賜名《統(tǒng)元》,從之。詔翰林學士 孫近 為序,以六年頒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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