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什么是對敲
對敲是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制造市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股票、期貨價格或者市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
具體操作方法為在多家營業(yè)部同時開戶,以拉鋸方式在各營業(yè)部之間報價交易,以達到操縱股價的目的。
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9(a)(1)條、香港《證券與期貨條例》第274條(1)、我國《證券法》第71條對這種行為進行了規(guī)定。臺灣《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就對敲行為進行了規(guī)定。相對而言,英國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第118條和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市場濫用》守則的規(guī)定比較籠統(tǒng)。
對敲的構成要件
1、主觀上,雙方具有通謀的故意,具有制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投資公眾做出錯誤的證券投資判斷、企圖獲取利益或避免損失的目的
2、客觀上,雙方具有通謀行為和委托事實,通常而言,交易雙方的委托在時間、價格、數量上雖不要求絕對一致,但要求具有相似性。
對敲很傻的動作
對敲的特征
一般來說,主力對敲的走勢,一般具有以下的特征:
1、五分鐘中K線圖上連續(xù)收出一連串的小陽線,陽線實體相近,沒有出現大起大落的現象,且?guī)缀鯖]有回檔,明顯有人為控制的痕跡,這往往是主力對敲推高股價。但這種連續(xù)疊陽的走勢不會無休止地延續(xù)下去,最后往往以跳水而告終,例如寧波中百(600857)5月15日下午13:00開始連續(xù)收出一串串“紅珍珠”:實體相盡,每根陽線連接緊密,主力刻意制造“形式一片大好”的氛圍,16日10:45分開始跳水,高位放量明顯。
2、從成交量上看,短期成交量成倍放大而股價漲幅有限的個股,通常為主力對敲所致。銀廣廈(0557),4月20日除權前每天成交約200萬股左右,除權后成交突然放大,連續(xù)7天成交在800-1800在之間,為除權前的數倍,遠遠超過流通盤的增幅,而股價漲幅不大,主力擺出放量填權的架式。有些個股短期升勢較快,但成交夸張地放出巨量,這些量中的水份亦較大,浙江天然(600797),3月6日續(xù)三天收長陽,短短數天換手超過30%,主力對敲占的成分不少。
兩手對敲
3、從每筆成交上看,單筆成交手數較大,經常為整數,例如100手、500手,買盤和賣盤的手數都較接近,出現這樣的情況,通常買賣方都是同一人,亦即是對敲行為。一旦出現對敲 式推高,說明股價已進入最后沖擊階段,此時能夠眼明手快,快進快出,應該會有所斬獲。
4、從時段成交量看,經前期放量拉高,以后長期進入縮量盤整態(tài)勢,某日莊家突然呈現放量破位下行,此時應警絕莊家派發(fā)進入尾聲。
對敲的基本做法
1、同價對敲
同價對敲指投資者買入兩種期權,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種股票按相同價格敲進敲出各一次。這種做法適合于股價上下波動幅度均大的股票,實際上是多支付一倍權利金而減少一半風險的做法。
2、異價對敲
在期權交易中,當一種股票的行情看漲時,期權的協議價格也將提高;反之,協議價格也往往較低。由此,做期權的對敲時,敲進敲出的協議價格往往不一致。這種以不同價格進行的對敲就稱為異價對敲。其適用的情況與同價對敲適用的情況基本一致。
3、同價二敲出一敲進
同價二敲出一敲進指投資者購買可在同一期間對同一股票按相同價格敲出兩次,敲進一次的權利。這種方法適用于那些可能的跌幅較小,可能的漲幅較大的股票。
4、同價二敲進一敲出
同價二敲進一敲出指投資者買入在同一期限內對同一種股票按相同的價格敲進兩次,敲出一次的權利。當某種股票可能的跌幅較大而漲幅較小時,較適合于采用這種方法。
對敲的目的
一是將股價慢慢推高,為日后出貨騰出空間;
二是制造交投活躍氣氛,日線圖上呈"價升量增"的向多形態(tài),在吸引跟風盤涌入后再一網打盡。
莊家操盤常用對敲,過去一般是為了吸引散戶跟進,而現在則變成了一種常用的操盤手法,建倉時對敲、震倉時對敲、拉高時對敲、出貨時對敲、做反彈行情仍然運用對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