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亦作“ 奪卻 ”。奪去;占去。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銓曹》:“醖署丞等三官,皆流外之職,已被士人奪卻。” 五代 和凝 《解紅》詞:“兩箇瑤池小仙子,此時奪卻《柘枝》名?!?宋 朱熹 《答呂子約書》:“年來覺得日前為學(xué),不得要領(lǐng),自做身主不起,反為文字奪卻精神?!?br>見“ 奪卻 ”。
CopyRight ©2019-2025 學(xué)門教育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魯ICP備19034508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