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隋 唐 至 清 ,中央行政機構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秦 漢 之中央行政為九卿所分掌。 魏 晉 以后,由尚書分曹治事,曹便漸變?yōu)楹髞淼牟俊?隋 初于尚書省立吏、祠、度支、左戶、都官、五兵六部。 唐 改祠部為禮部,度支為戶部,左戶為工部,都官為刑部,五兵為兵部,統(tǒng)歸尚書省管轄。 宋 沿襲未改。 元 六部歸中書省管轄。 明 廢中書省,六部獨立,直接對皇帝負責,相沿至 清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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