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語
《續(xù)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二年》:“若方其爭論新法之際,便行竄黜,謂之立異好勝,謂之沽譽買直,謂之非上所建立,謂之不能體國,謂之不遵稟處分,言章交攻,命令切責(zé),亦不能成其美矣?!?/p>
沽名賣直
成語解釋:故作正直以獵取名譽。同“沽名賣直”。常用程度:一般感情色彩:貶義詞語法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用于處世成語結(jié)構(gòu):聯(lián)合式產(chǎn)生年代: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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